各工会小组:
根据《工会法》《工会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会工作安排,基础医学院分工会委员会任期届满,现启动换届工作。根据《兰州大学基础医学院分工会换届工作方案》,成立基础医学院分工会换届筹备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对换届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安排如下:
一、人员组成
基础医学院分工会委员会设委员7 人。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2名,组织委员、宣传委员、青工委员、女工委员、文体委员、心理委员、财务委员等,委员可交叉任职。
二、任职条件
推荐担任分工会委员的,应当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奋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热爱工会工作,受到职工信赖。
1.须是工会会员。
2.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和发展事业,民主管理意识和能力较强。
3.密切联系群众,公道正派,责任心强,代表工会会员的利益。
4.应有适当比例的一线教职工和女教职工代表。
5.本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及其近亲属不作为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和主席候选人。
6.推荐的分工会主席候选人原则上能干满一届(五年)。
三、推荐和选举
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酝酿协商的方式确定。请各工会小组于11月10日前提名推荐候选人,并将《基础医学院分工会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纸质版报送至71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dingg@lzu.edu.cn。由上届分工会委员会研究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经学院党委审查同意、校工会批复同意后进行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召开基础医学院分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四、其他事项
分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组织,参照全国总工会印发的《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执行。
基础医学院党委
2023年11月2日